体育健康学院教师分类管理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根据《上海商学院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及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上海商学院教师工作量管理的指导意见》《上海商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体育健康学院特点和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试行):
一、 教师岗位分类管理
1、 教师岗位类型
设置的体育教师岗位是教学为主型和教学科研型,共两类。
2、教师岗位聘任条件与要求
2.1.教学为主型
(1)聘任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和人民,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术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聘任时年龄需满50周岁;退休前满三年,按照三年聘期聘任,不足三年按照年度进行聘任、考核。实行年度考核与聘期总考核的评价、聘任办法。
(2)岗位要求:
在完成春、秋每学期150基本教学工作量基础上,鼓励多上课,另外还需完成学院确定的一定的科研工作,并积极参加教师激励计划、指导体育社团和运动队等工作。
2.2.教学科研型
(1)聘任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和人民,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术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聘任时年龄不足50周岁;离满50周岁不足三年的教师,按照年度进行聘任、考核;满三年聘期的按照三年聘期进行聘任、考核。实行年度考核与聘期总考核的评价、聘任办法。
(2)岗位要求:
在完成春、秋每学期150基本教学工作量基础上,鼓励多上课,另外需完成学院确定的科研工作,积极参加教师激励计划、指导体育社团和运动队等工作。
二、教师年度评价、考核量化管理办法
1、年度教学工作量化得分表(附件一)
2、年度科研量化得分表(附件二)
3、教师分类管理年度科研考核表(附件三)
4、年度训练竞赛量化考评办法(附件四)
5、指导体育社团教师统计表(附件五)
三、教师岗位考核评价
(1) 教师岗位考核评价的原则
实行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三结合原则。
日常考核是对教师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对考勤、师德师风等情况进行评价;年度考核以教学、科研、训练与竞赛量化管理试行办法为主要依据,根据学校统一部署进行年度考核;聘期考核是对教师聘期内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聘期评价结果与续聘、低聘、解聘及岗位调整等学校规定结合裁决,同时与教师的晋级、奖励、津贴发放、岗位调整等绩效挂钩。
(2)考核组织
根据学校人事处相关要求,成立学院年度、聘期等工作的领导小组,根据学校相关要求和本学院的本办法进行各项工作。
(3)考核程序
根据学校聘期启动考核的时间节点等要求启动学院聘期考核,相关教师应对本聘期内的岗位履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4)聘期考核等级
聘期考核结果:合格、不合格。
(5)公示
学院根据学校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和学院对具体教师的聘期考核结果,完成相关教师下一聘期的聘用工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考核结果、聘用情况等,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复议。
(6)争议解决
教师对考核和聘用过程有异议的按照相关事项处理;发现存在失误、徇私舞弊者可以向学院办公室、学校相关部门及时投诉和反映,但必须实事求是,据实主张,不得捏造、诬告等违法行为;教师对自己的考核和聘任结果有异议的,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该事项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依据《上海商学院教职工申诉处理办法(试行)》向教职工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体育健康学院
2022年3月